为切实做好2018年硕士生招生工作,确保选拔录取质量,复旦大学大气科学研究院硕士生招生领导小组经讨论,制定以下复试工作细则。
一、大气科学研究院硕士生招生领导小组
为做好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研究院成立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具体实施本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选拔工作原则: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三、时间:2018年3月19日星期一,08:15学生报到,08:30面试正式开始
地点:复旦大学江湾校区环境科学楼5015会议室
四、面试程序与要求
1.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如下材料,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初试成绩无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如下:
(1)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3)往届生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4)四六级成绩单原件。
2.复试内容:①3分钟英文自我介绍;
②5分钟专业英语水平测试;
③自由提问。
3.复试形式:口试,每人面试时间约20min,全程录音。
五、录取规则
1. 录取规则: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录取结果会及时通知考生,拟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六、笔试及面试纪律
1. 不得迟到、早退,面试过程中不得离开考场;
2. 面试过程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和电子产品
复旦大学大气科学研究院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