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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关于推荐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遴选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2-09-13

根据《复旦大学2023年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等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做好大气与海洋科学系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质量,特制定本细则。

一、推荐条件

凡思想品德表现良好,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学业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达到以下基本条件的本科毕业班学生,均可报名申请本校推免生推荐资格。

1.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2.已获得不少于120学分。

3.所有课程的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0

4.英语成绩应达到或超过复旦大学英语水平测试D、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425分、托福成绩59分、雅思成绩5.5分之一。

推免生推荐工作启动时,正在境外交流学习或在部队服役的本科毕业班学生,也可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正在接受纪律处分,处分尚未到期解除的学生,不得申请参加推荐报名和遴选。

二、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成立由分管本科生工作的副系主任、分管纪检工作的班子成员、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副书记、导师代表、本科生辅导员和班主任、院系教务员教学秘书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推免生工作小组成员:

组长:温之平

成员:张义军、赵卢伟(纪检)、王文、杨海军、武炳义、吴立广、占瑞芬、张若楠、陈若怡、王玲叶  

三、拟推荐的推免生名额

按照学校关于本科推免生名额分配的说明,全系拟推荐9人。  

四、具体评定办法:

19141000-9161000,符合推免生推荐报名条件的毕业班学生登录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ehall.fudan.edu.cn),搜索直研推免,进行推免生推荐资格申请报名,并向系教务员老师提交如下材料:学术研究、实践、获奖等(材料提交地址:江湾校区环境楼5014室,电话:31248806)。

2919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报名学生所有加分项目情况。

3922日前,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经综合评定报名学生遴选总成绩(学业综合成绩+加分项目成绩),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按学生遴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本院系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版以及经本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以及相关补充材料。

4923日前,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定本校2023年推免生推荐名单。

5925日前,教务处公示我校2023年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tm简称推免服务系统),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  

五、推免生遴选原则

1.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注重对申请人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察。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2.突出考查学生一贯学业表现。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人,以申请人本科阶段所有已修课程的平均绩点作为其学业综合成绩,先按《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折算为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再按70%权重计入遴选总成绩(百分制)。课程要求:至少修读完成《数学物理方法A》、《微分方程数值解法》、《计算方法》、《并行计算与性能优化》、《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理论力学(上)》、《理论力学(下)》、《流体力学I8门课程中的5门。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按以下课程类别: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按照成绩高低排序。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综合考量申请人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综合发展潜力、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等符合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的因素,作为加分项目成绩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专家审核小组严格审核认定后,计入遴选总成绩。相关原则如下:

1)拥有优秀的科研成果。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术研究,表现出优秀的学术发展潜力,在核心期刊(人文社科类专业)或最新版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三区及以上学术期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共同第一作者)发表与学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根据学术论文质量和个人贡献,申请人经答辩鉴定后可获最多5分,对申请人提交的多篇科研成果实行代表作评价。共同第一作者得分按共同作者人数核减。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成果仅做参考,不计分。

2)参加相关竞赛(活动)表现优异。

申请人本科阶段作为唯一队员或主力队员(每支队伍主力队员一般不多于5人,主力队员认定需参赛队伍所有成员书面确认)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全国赛)或相当的国际赛事,获得第三等级及以上奖项,经答辩鉴定后,获得相应加分:单人项目唯一队员可获最多5分;多人项目由院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和指导教师团队根据申请人实际贡献,确定其可获分值,最高不超过3分。竞赛认定范围以《复旦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工作管理办法》20229月附录调整范围为准。在多项竞赛中获奖不累积计分。申请人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获得的奖项仅做参考,不计分。

高水平运动员本科阶段获得过全国大学生体育比赛前八名、上海市高校体育比赛前二名及以上运动成绩者,可获最多8分,世界冠军可获最多12分。本项得分需经体育教学部、武装部(射击运动员)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8人。

申请人本科阶段积极参加学校六大艺术社团(学生合唱团、学生民乐团、学生舞蹈团、学生管乐团、学生弦乐团、复旦剧社)排练、演出及比赛等相关活动,且在全国或上海市高水平赛事活动中为学校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可获最多8分。本项得分需经艺术教育中心推荐,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

上述各竞赛指标得分不重复计算。

3)参军入伍服兵役表现良好。申请人本科阶段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期间思想、工作等各方面表现良好,未受任何处分,圆满履行兵役义务者,可获最多12分,立功受奖者可获最多15分。本项得分需经武装部推荐。

4)参加志愿服务表现突出。申请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且申报本校人才工程预备队(一期)或本校研究生支教团,获校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推荐者,可获最多10分。

5)完成国际组织实习任务。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圆满完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认可的国际组织实习任务,根据实习期长短及实习成果评估,经院系推荐,学校核定,申请人可获最多3分。

6)综合发展潜力。院系对学生的综合发展潜力评定标准与上述细则一致,故不单独进行学院综合评定。

院系将严格遵照国家和学校确定的推免生推荐工作要求,在学校下达的名额范围内按院系或专业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获得院系推荐的学生,其遴选总成绩原则上应不低于55分。遴选时如遇申请人总成绩同分,将按生修读大类基础课程、专业必修课程成绩高低等情况排定推荐次序。

4.推免生推荐工作中如遇政策衔接等相关特殊问题,按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定意见处理。

六、其他相关要求

1.学生在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时应慎重考虑,并诚实守信。学生报名申请推免生推荐资格后,一经审核确定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并得到推免生录取的,学校将不再向其提供包括办理成绩单在内的出国留学文书证明以及本科毕业就业推荐等相关服务,不予受理其延长学习年限的申请。

2.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获得推免录取、或在参加推免的当学年未能如期毕业,视作自动失去推免生推荐资格。

3.获得推免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如出现以下情况,一经查实,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学校予以取消其推免推荐资格:

1)提交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伪造证书或证明材料的;

2)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可能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3)参加推免的当学年出现违法违纪、考试作弊行为或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4.  推免生报名、注册、缴费等后续程序待教育部发布具体时间点后,另行通知。

咨询方式:江湾校区环境楼5014室,电话:31248806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大气与海洋系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大气与海洋科学系

20229


  

  

附:复旦大学推免生遴选学业综合成绩折算表

GPA区间

换算公式

百分制学业综合成绩

(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遴选总成绩计分(小数点后位数不限)

3.7 - 4

=100-(4-GPA)/0.3*11

89.00 - 100.00

62.30 - 70.00

3.3 - 3.69

=89-(3.7-GPA)/0.4*5

84.00 - 88.88

58.80 - 62.21

3 - 3.29

=84-(3.3-GPA)/0.3*3

81.00 - 83.90

56.70 - 58.73

2.7 - 2.99

=81-(3-GPA)/0.3*4

77.00 - 80.87

53.90 - 56.61

2.3 - 2.69

=77-(2.7-GPA)/0.4*3

74.00 - 76.93

51.80 - 53.85

2 - 2.29

=74-(2.3-GPA)/0.3*4

70.00 - 73.87

49.00 - 51.71